本报讯(记者魏海政)近日,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》经审查会通过,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比例要低于80%,城镇居住区设施幼儿园公办优先。据介绍,《条例》引人注目发展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,重点规范城镇居住区设施园规划建设,源头管理“入园难、入园贵”问题,补足农村学前教育短板,更为注目艰难群体,细化管理措施,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,依法确保幼儿园教师待遇,保证师资平稳。